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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树农业局下发了关于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金禾谷科技
    2018-05-11 11:08:14    来源:转自榆树信息港   转载

    文章原题:关于下发《榆树市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9 来源:榆树市农业局 榆树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宋佰杨

    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关于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吉组发〔2013〕3号)要求部署,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8年吉林省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吉农财发[201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榆树市实际情况,现将《榆树市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榆树市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榆树市农业局

                         榆树市财政局

                         2018年5月9日

     

     

     

    榆树市2018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8年吉林省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吉农财发[2017]5号)及《吉林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榆树市实际情况,榆树市农业局会同财政局制定以下项目资金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一)项目资助

      支持范围: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启动的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所在村应是村集体年经济收入低于10万元的薄弱村,并符合省级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支持范围和条件,资助标准为5万元。

      (二)指标分配:2018年项目资助资金共191万元,拟重点扶持38个村。(其中1个村6万元)

      二、项目申报及评审

      在严格执行省级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前提下,乡(镇、街)负责本辖区的项目申报和审批工作,按照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有关文件要求,以乡镇党委为主导,围绕当地特色产业、优势资源,精心选项、科学立项,逐村申报、明晰产权,统一资金使用、统一运营管理,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参照《申报材料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附件2),认真填写《2018年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省级扶持资金申报书》(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依托主体申报公示证明材料、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办公场所照片等)。

      以上材料是复印件的,需证明人签字或加盖证明单位印章。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可行性。项目资助资金使用审批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并由市统一评审结束后,将申报和审核的有关资料统一报省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办公室备案。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乡镇农经站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项目申请村在乡(镇、街)办公地点公示7天无异议后,乡(镇、街)党(工)委书记签字、加盖公章后,申报书一式二份于2018年5月25日前报市农经总站三资管理科。

      2、项目评审及审批。市农业局组成评审组,对各乡(镇、街)所报项目进行评审及审批。

      ①各乡镇街农经站严把项目申报关,审核申报村依托项目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资金具体用              于村依托项目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自主发展绿色生态农业生产、建设绿色环保能源项目、调整产业结构等,由项目村直接投放村依托项目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检查申报材料完整性、申报材料与原始材料及合作社基本情况是否一致,并在法律法规和实施方案规定的范围内管理使用补贴资金。开展公示,搜集反馈信息,并向市农业(农经)部门提交初审意见。

      ②市农业(农经)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检查指导乡(镇、街)开展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市财政部门按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三、项目公示

      全市项目村在评审结束后,农业(农经)部门将在榆树信息港网站或农业部门网站进行公式7天,无异议后,将项目备案表报送省农委备案。

      四、具体要求

      (一)落实责任,完善机制。要进一步落实“一把手”责任,乡(镇、街)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村总支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注重发挥乡(镇、街)党(工)委的主导作用,各(镇、街)党(工)委书记要与村总支书记共同研究,及时帮助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强力推动项目实施。各级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基层组织,加大扶持力度。要充分认识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以加强基层组织为重点来推动集体经济发展,以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效提升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把扶持的重点放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低于10万元的、薄弱村上,提前进行研判,全程跟踪指导。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各乡(镇、街)要做好2017年省级扶持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工作,避免发生截留和挪用等问题发生。要放眼市场、因地制宜,探索长期可持续的多元化集体经济项目,确保扶持资金用到实处、用出效益。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吉组通字〔2015〕19号),切实加强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坚决防止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加强政策培训和宣传,推动项目扶持资金在各地的落实。要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1:《2018年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省级扶持资金申报书》

      附件2:《申报材料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联系电话:0431-83747890   

                           

     

                           榆树市农业局   

                           榆树市财政局

                           2018年5月9日

     

      附表1

    2018年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省级扶持资金申报书

    资金类别

    项目资助

    资金额度


    是否为省级示范村


    是否为扶贫开发村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扶持项目村基本情况表

    所在县(市、区)、乡镇和村


    村党组织书

    记姓名和联

    系方式


    村委会主任姓名和联系方式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姓名和联系方式


    村党组织书记个人年收入,是否为

    “项目支书”


    2017年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

         万元

    2017年末村级集体经济货币资金余额

          万元

    2017年末村级负债情况

         万元

    2017年末村级积累情况

          万元

    原村级集体

    经济发展项

    目现状


    村主要负责人有无违纪违法问题


    近三年村级财务管理是否存在违规问题


    村级集体财务管理

    和会计核算体系

    是否健全


     

    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

    申报项目村名称


    依托的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

    企业)名称


    扶持项目与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企业)的关系


    资金使用方向

    (产业类别)


    经营形式


    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资本(资金、

    资产、资源)构成


    项目产权结构


    2018年项目

    预期收益


    项目预期能带动

    多少农户直接参

    与经营

     


    项目所依托的经济组织负债额和资产负债率


    项目经营法人和经营管理负责人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和不良信用纪录


    拟建项目公示

    情况


     


    项目评估报告

    审批意见表

    乡镇党委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县农业(农经)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县财政局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县组织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2

    申报材料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申报材料按照“谁填写、谁负责”的原则,由填写单位、个人按照相关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认真填写,并对其真实性、规范性、可行性负责,由乡镇党委负责审查把关。

      一、2018年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省级扶持资金申报书(项目资助)

      (一)扶持项目村基本情况表

      1.“所在县(市、区)、乡镇和村”,由申报项目的村级组织据实填写全称。

      2.“村‘三委’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由申报项目的村级组织分别填写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姓名和手机号码。

      3.“村党组织书记个人年收入”,指2017年度村党组织书记个人合法取得的各项收入总和,由村党组织书记据实填写。“是否为‘项目支书’”中所述“项目支书”,由乡镇党委按第二轮“三项工程”标准填写。

      4.“2017年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指村集体2017年度自主经营和对外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由乡镇农经站依据申报项目村2017年12月31日《收益及收益分配表》中“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三项合计填写。

      5.“2017年末村级集体经济货币资金余额”,指村集体经济组织2017年末货币资金结存金额,由乡镇农经站依据申报项目村2017年12月31日现金日记账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和实际持有的有价证券金额合计填写。

      6.“2017年末村级负债情况”,指村集体经济组织2017年末全部债务总额,由乡镇农经站根据申报项目村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合计”项目填写。

      7.“2017年末村级积累情况”,指截止到2017年末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积累总额,由乡镇农经站依据申报项目村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公积公益金”项目中“公积金”余额填写。

      8.“原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现状”,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有经济发展项目运营状况和收益情况,由申报项目的村级组织按2017年末该项目盈亏金额如实填写,原来没有项目的,填写“无”。

      9.“村主要负责人有无违纪违法问题”,由乡镇党委如实填写。

      10.“近三年村级财务管理是否存在违规问题”,由乡镇农经站如实填写。

      11.“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是否健全”,由乡镇农经站负责填写。

      (二)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

      1.“申报项目村名称”,由申报项目的村级组织据实填写全称。

      2.“合作经济组织名称”,指接受扶持项目投资的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全称,由申报项目的村级组织据实填写。

      3.“扶持项目与村合作经济组织关系”,指申报项目村的投资占接受投资的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的产权比重,由申报项目的村级组织据实填写“入股  万元,占资本总额的  %”或者“独资,资本总额  万元”。以入股方式投资的,需要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4.“资金使用方向(产业类别)”,指扶持资金投入的项目和项目归属于哪个产业类别,由申报项目的村级组织按扶持资金的具体用途和项目经营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逐项填写。

      5.“经营形式”,指扶持项目属于合作经营、股份合作经营、股份经营、独立经营哪种方式。采取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经营的,须注明村集体所占股份比例、参与经营的村民所占股份比例。

      6.“项目投资规模”,指扶持项目的总投资额,由申报项目的村级组织据实填写。

      7.“项目资本(资金、资产、资源)构成”,指扶持项目的资本由哪些要素构成,由申报项目的村级组织根据该项目货币资本金额、房屋建筑物资本金额、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面积及金额合计填写。

      8.“项目产权结构”,指扶持项目各投资主体投资该项目的资本金额及各自的产权比重,由申报项目的村级组织据实计算填写。

      9.“2018年项目预期收益”,由申报项目的村级组织根据该项目规划填写。

      10.“项目预期能带动多少农户直接参与经营”,由申报项目的村级组织根据该项目规划据实填写。

      11.“项目所依托的经济组织负债额和资产负债率”,指接受扶持项目投资的经济组织的负债情况、资产情况等财务状况,由申报项目的村级组织根据接受扶持项目投资的经济组织2017年末《资产负债表》计算填写,如果是新办的经济组织,不需填写。

      12.“项目经营法人和经营管理负责人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和不良信用纪录”,由乡镇党委据实填写。

      13.“拟建项目公示情况”,由申报项目的村级组织按实际公示情况据实填写。

      在认真填写本表基础上,特别注意必须同时提供相关经营性资料和证明材料。包括项目投入后的产(股)权关系(产权关系、股权设置、入股资产评估等)、经营(合作)合同、公司“三证”、公司或合作社章程(包括内部治理结构、收益分配、经营管理等)等相关材料。

      (三)项目评估报告表

      由申报项目的村级组织撰写,可自行加页,重点突出三个方面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规划、资金来源等基础情况;

      2.项目盈利能力评估,包括市场前景分析、当前优势和不足、盈利预测等;

      3.项目经营形式和运营管理评估,重点是对拟采取的经营形式和运营管理方式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明确法人、经营管理负责人、产权关系,以及经营、管理和监督办法等。

      (四)审批意见表

      由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表中对应栏次签字,并签署“情况是否属实、是否同意”的具体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

    文章地址:http://gonggao.yushu.gov.cn/notice/344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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